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空间已成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新战场。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如何在网络空间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维护网络环境的清朗,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然而,部分党员干部在网络空间中的行为却与党的形象和要求不相符合,甚至产生了负面影响。为了明确界限,加强管理,以下是针对党员干部网络负面行为的清单概述,以便大家自警、自省、自律。
一、散布谣言与虚假信息
在网络上散布未经证实的信息,特别是那些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社会稳定及人民团结的谣言和虚假消息,是党员干部绝不能触碰的红线。
二、发表不当言论
包括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进行歪曲解读,以及在网络上发表有损党和国象、违反社会公德的言论,都是需要严肃对待的网络负面行为。
三、泄露国家机密与工作秘密
不遵守保密规定,将工作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或敏感信息通过网络传播,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党纪国法,也严重威胁到国家安全。
四、侵犯他人隐私
利用职务之便或网络技术手段非法获取、公开他人的私人信息,侵犯个人隐私权,破坏网络空间的相互尊重原则。
五、参与网络暴力
参与或煽动网络谩骂、人身攻击、恶意诽谤等网络暴力行为,破坏网络文明和法治环境,伤害他人名誉与权益。
六、沉迷网络影响工作
过度沉迷网络导致影响正常工作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行为,也是党员干部需要警惕并坚决避免的。
七、滥用职权进行网络干预
利用职权干扰正常的网络监管和管理,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对他人进行不合理限制。
八、违规经商营利
通过网络平台从事违规经营活动或利用职权为亲属、朋友的网络经营提供便利,谋取私利,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党的形象。
作为党员干部,应当成为网络文明的传播者和维护者,用实际行动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上述负面行为清单应作为党员干部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准则,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心中有戒,行有所止,坚守网络行为的底线,为推动构建清朗的网络空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