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德曼不在场了
完全没用了。弗里德曼的实验并未到此结束。他另选了一组男孩,把程序稍微调整了一下。他仍然先给孩子们看了5种玩具,也对他们说,在自己离开房间期间,别玩机器人,因为“那是不对的”。这一次,他并未威胁孩子,非要他们服从。他只是离开房间,通过单向玻璃观察,看看他的指示是否管用。指示同样管用。和前一组男孩一样,弗里德曼短暂离开期间,22人里只有1个孩子碰了机器人。6个星期之后,弗里德曼不在场了,孩子们有机会跟机器人玩了,这个时候,两组男孩的真正区别显现了出来。先前没有施以强烈威胁的男孩做出了一件令人惊讶的事情:他们明明想玩哪种玩具就可以玩哪种,可大多数人都没去碰机器人,尽管在5件玩具里,机器人的吸引力是最大的(其他4种玩具分别是:一艘便宜的塑料潜水艇,一只儿童棒球手套、没有球,一支没上子弹的玩具来复枪,一辆玩具拖拉机)。孩子们选择其中之一来玩时,只有33%选了机器人。两组男孩身上都出现了戏剧性的结果。对头一组男孩来说,弗里德曼说玩机器人“是不对的”,为了支持这一说法,他向孩子们加以严厉的威胁。在弗里德曼有可能逮到孩子们犯规的时候,威胁很管用。可之后他不在现场观察孩子们的行为了,威胁就没用了,他定的规矩自然也作废了。看起来是这样:威胁并未让男孩们懂得玩机器人是错的,只不过,要是存在挨罚的可能性,玩它不够明智。对另一组孩子来说,戏剧性的事情来自他们内心,而非外部。弗里德曼同样曾告诉过他们,玩机器人是错的,但他并未加以额外的威胁,说要惩罚不照做的孩子。最终结果有两点很重要:首先,仅靠弗里德曼的指示,就足以在他短暂离开房间的时候,阻止男孩们玩机器人了;其次,自那以后,男孩们为自己不玩机器人的选择负起了责任。他们认为,不玩机器人是因为他们不想那么做。毕竟,就算他们玩了玩具,也不会受重罚,所以不能用这一点来解释他们的行为。几个星期之后,弗里德曼不在场,他们仍然不玩机器人,因为他们已经打从内心相信自己不想玩了。要教育孩子的成年人,可以从弗里德曼的研究里吸取一点心得。假设有对夫妇想告诉女儿“说谎不对”。要是家长在场,或女儿觉得会被发现,那么明明白白的严肃威胁(“宝贝儿,说谎不好,要是我逮到你说谎,我会把你的舌头给割掉”)会很管用。但威胁没法实现说服小姑娘的长远目标,也没法让她打心眼里认为:因为说谎是错的,所以我才不想做。因此,家长们需要采用一种更微妙的方法。你得找一个有力的理由,足以让她在大多数时候保持诚实,可这个理由又不能强大得让孩子觉得,自己完全是为了它才保持诚实的。这有点棘手,因为不同的孩子需要的理由也不一样。对有些孩子来说,可能光是请求就够了(“宝贝儿啊,说谎不好,所以我希望你别说谎”);另一些孩子,可能要加上一个稍微强烈些的理由(“……要是你说谎,我会对你失望的”);还有些孩子,兴许还得给予适当的警告(“……要是你说谎,我恐怕不得不做些我不想做的事情”)。明智的家长自然知道哪种理由适合自家的孩子,要点是找出一个理由,能让孩子从一开始就照着家长的意愿去做,同时又让他对这一行为自觉自愿地负责。也就是说,这种理由里蕴含的可察外部压力越小,效果就越好。对家长而言,选择一个合适的理由并不容易,但这番努力应该是物有所值的。它决定了孩子是短期内顺从,还是做出了长久的承诺。出于上文探讨过的种种理由,顺从专家们超喜欢能带来内心变化的承诺。一来,内心变化一旦出现,就跟当前的环境不挂钩了,它能涵盖所有相关的环境;二来,变化能发挥持久的作用。因此,一旦人受了诱导,采取能改变自我形象(比如说变成具有公益精神的好市民)的行为,他们在其他多种情况下都有可能热心公益,此时,说不定正好有人想要他们这么做呢!最后,只要新的自我形象保持下来,他们就很可能会继续做出热心公益的行为。导致内心改变的承诺还有另一点吸引力——它们能自己“长出腿来”。顺从专家不需要费时费力地花工夫巩固人的内心变化,靠保持一致的压力就足够用了,它会搞定一切。等人们逐渐认为自己是热心公益的好市民,就会自觉自愿地从不同的角度看事情。他们会说服自己,人就该这么做。跟社区服务有关的事情,以前他们根本注意不到,现在却会给予关注。他们会听取有利于公益行为的论点,并觉得这些论点比以前更有说服力了。一般来说,由于人们的内心信仰系统需要保持一致,他们会宽慰自己:我选择的行为是正确的。生出额外的理由来为承诺的正当性辩护——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在于,人们找到的理由是新的。故此,就算采取公益行为的最初原因没有了,这些新发现的理由也足以让人继续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这对肆无忌惮的顺从专家们可是天大的美事儿,因为我们会建立新的论据来巩固内心做了承诺的选择。有人便利用这一点,诱惑我们做出这种选择。一旦做好决定,那人便可取消诱因,他知道,我们的决定应该已经自动长出了腿,足够站得稳稳当当了。汽车经销商经常通过一种叫“抛低球”的伎俩从这一过程中渔利。我头一回碰到这套手法,是在本地一家雪佛兰汽车经销商那里当销售学员的时候。经过一个星期的基本训练,商家允许我旁观正式的销售员上岗。我立刻注意到了他们“抛低球”的做法。他们对某些客户提供十分优惠的价格,比如某款车的价格比竞争对手低上400美元。不过,这笔划算的交易可不是真的,经销商根本无意兑现,它的唯一目的是让潜在客户决定在本店买车。一旦客户做了决定,经销商就会举办一系列活动,培养客户的个人承诺感——填写一大堆购车表,安排各方面的贷款条件,有时候,还鼓励客户试驾一整天的车,之后再签合同,“这样你就有了拥有这辆车的感觉,还开着它给邻居和同事看了”。经销商知道,在此期间,客户一般会找出大把的新理由来支持自己的选择,证明自己的投资很划算。之后便会发生一些事情。有时,销售员会在计算中发现一个“错误”——比如忘了把空调算到成本里,倘若买家还是要空调,那就得把400美元重新加到价格当中。为了撇清自己的嫌疑,有些经销商会让银行批贷款的工作人员发现错误。还有些时候,到了最后关头交易突然被驳回了——销售员跟老板汇报工作,老板唱了黑脸:“这样子卖车会亏钱的。”买一辆车要好几千甚至上万美元,多上400美元似乎没那么肉疼,再说了,销售员会强调,价格跟竞争对手是一样的:“这可是你选的车呀,对吧?”还有更阴险的“抛低球”,潜在客户开着旧车来买新车,销售员答应以旧换新,故意抬高旧车的估价。客户觉得这笔交易太划算了,立刻就想成交。之后,等快要签订合同的时候,二手车经理说,销售员对旧车的估价高了400美元,并把换购补贴降到了正常水平。客户知道扣了钱之后的交易仍然是公平的,也就接受了,有时还会为自己想占销售员的便宜感到愧疚。我亲眼看到过一位妇女向对自己使用了“抛低球”伎俩的销售员道歉——而这时候,她正在签购车合同,销售员马上就能得到一大笔佣金呢!他做出有点受伤的样子,并努力挤出一个宽容的微笑。不管用的是哪种“抛低球”手法,顺序总是一样的:先给人一个甜头,诱使人做出有利的购买决定。而后,等决定做好了,交易还没最终拍板,卖方巧妙地取消了最初的甜头。在这种情况下,客户还会买车,看起来似乎不可思议。可它真的管用——当然,不是对所有人都管用,但效果也足够好了,许多汽车卖场都把它当成一项基本的顺从手法。汽车经销商意识到,个人承诺能建立起一套自圆其说的系统,能为最初的承诺找到新的理由。大多数时候,这些理由会像粗壮的腿一样,牢牢地支撑起最初的决定,就算经销商把最初的那根腿给抽走,决定也不会坍塌。面对损失,客户会耸耸肩一笑而过,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