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机管理和公共危机治理在核心理念、主体构成和运作方式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
首先,公共危机管理突出的是政府对公共危机的垄断性或控制性管理,主要强调政府的作用和权威,以一元化的管理为主要特征。它主要关注的是如何通过政府的力量,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应对和处理公共危机,以维持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提供公共产品。
而公共危机治理则强调政府与其他社会组织对公共危机的合作管理,是多元化的管理。这意味着在公共危机治理中,除了政府之外,各种社会组织、企业、公众等也会参与到危机的应对和处理中来,形成多元化的主体结构。治理的理念更侧重于通过协商、合作、参与等方式,共同应对公共危机,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此外,公共危机治理还强调治理的民主性、开放性和科学性,鼓励各种利益相关者参与到公共危机的决策和应对中来,以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总的来说,公共危机管理更侧重于政府的权威和控制,而公共危机治理则更强调多元主体的合作和共同参与。两者在应对公共危机时各有侧重,但都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利益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