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群殴到踩踏 家乐福真的不在乎企业声誉吗
有当一个人的短处影响到其优势发挥的时候,才应该考虑如何予以限制,或予以帮助和弥补。当年的艾森豪威尔将军缺乏战略知识和全局意识,他的直接上司马歇尔,担心这会影响到他发挥“组织和策划”的长处,为此,设专人予以辅佐,以弥补他战略知识的缺失或不足。顺便指出,一个组织可以容忍一个人的短处,但绝不可以容忍一个人的“恶劣品行或腐败”,绝不能任用“缺乏良知和良心”的人。其次是“发挥上司所长”。有一条不成文的法则,即帮助上司晋升是下属成功的捷径。每个管理者都应该弄清楚,自己的上司究竟能做什么,有过什么成就,需要什么帮助,如何发挥他的长处?千万不要勉强上司做不擅长的事情,也不要企图改变上司,抱怨上司的短处。上司一定有过人之处,有自己的一套有效的方式、习惯和方法。下属必须据此改变或调整自己的方式和方法,以协助上司,发挥上司的长处,从而使上下一致,为整体绩效做出贡献。最后是“发挥自己所长”。俗话说,“人贵有自知之明”。管理者必须清楚“限制无处不在,可干的事情也很多”,必须清楚自己干不了什么。不要为自己找借口,世上没人限制你做贡献。必须找到自己可以做而且值得做的事,弄清自己的有效工作“习惯”,不需刻意模仿他人,只做自己擅长、别人却感到困难的事情。重要的事情优先孔子曰:“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有效的管理者总是先做重要的事情,所谓“要事优先”;而且,一次只做一件事情,所谓“一心不可二用”,或“不同时捕捉两只兔子”。忙忙碌碌、一事无成的人,往往低估做成一件事情所需要的时间,且喜欢同时做几件事情;所谓“眉毛胡子一把抓”,乱了章法,乱了方寸,乱了阵脚。一个管理者的“时间”是有限的,相对于要做的贡献来说,时间更是有限。必须“抓大放小”,分清“轻重缓急”,选择关键的事情去做;尤其要抓住关键,做成一件事情,进入良性循环,一顺百顺。不然,所有事情都会变得紧急,麻烦接踵而来,管理者就会被现实的压力牵着鼻子走,陷入恶性循环之中,最终成为紧急事务的“处理者”,而不是谋定而动、举重若轻的“管理者”。要想做成一件大事,必须集中精力,拿出足够的时间。做成一件关键的大事,往往需要很多条件;然而,只要一个条件不具备,就可能功败垂成。面对无数变数,管理者必须不遗余力、穷尽方法。如果考虑到我们的“能力”有限,事情更是这样。必须把自己的所有长处,集中于成败的关键或机会上,这是唯一能够产生成果的办法。不能几件事情、齐头并进。只有莫扎特这样的天才,才能同时作曲数首,且都是杰作。而其他一流作曲家,甚至如巴赫、韩德尔、海顿和威尔第,都只能专心于一曲,完成后再作另一曲。当一个管理者要想专心致志于重要的机会时,必须摆脱过去,摆脱已经没有价值的事情。以免时间、精力和重要的资源,被那些不再产生成果的事情所占据。无论一个管理者多么睿智、多么有远见卓识,总是要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过去的一切终究会过时或不合时宜,必须予以扬弃。管理者必须定期检讨,一旦确认某些事情没有继续做下去的必要,就应该予以终止,转向更有价值的事情。摆脱过去或终止一件没有价值的事情并不容易。这类事情往往代表着过去的辉煌和成就,也关系着当事者的口碑、情感和面子。终止这些事情没有好的办法,需要非常的勇气和决心。对于组织而言,可以设定一个新的原则,明确规定任何制度性规范或现行的举措,都是有时效限制的或临时性的;一旦过了时限,就必须重新检讨,重新决策;否则,视同自动失效。美国联邦政府,至少有半数以上的资源,依然从事着过去或过时的事情,或者说,只是按陈旧的规章制度例行公事而已,而不能产生成果,不能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摆脱过去”和“面向未来”,是两件不同的事情。不能借助于“面向未来”而“摆脱过去”,必须删去一件事情,才能进入另一件事情。如果不能终止已经失去价值的事情,就会继续占用人才,尤其是优秀的人才;如果没有经过实践考验的优秀人才,就无法开始一项开创性的事业。任何开创性的事业都有风险,如果交给新人,更加危险。对一个管理者而言,面向未来,选择重要的事情去做,同样需要有勇气或胆略。其中最重要的“要事优先”原则是——注重未来而不是现实,注重机会而不是现实压力,注重外部而不是内部,注重贡献而不是安全,注重创新而不是盲从。这也许是有些管理者不能卓有成效,或变得平庸的主要原因。然而,现实的管理者往往事务缠身,在现实压力面前,那些危机事件或紧急事情必然“优先”;而“具有未来意义”的机会和事情就会“暂缓”。事实上,只要暂缓,就不会启动,也许永远不会启动。这也是一个组织难以成功地走向未来,走向更大成就的原因。有效决策的要点管理者的基本工作就是“决策”,也只有管理者才需要做决策。管理者的决策,不是就事论事地解决“例常”问题,而是基于思想观念或高层次认识,对整个组织的存在价值、人才队伍开发和短期绩效或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比如,20世纪初,贝尔公司的总裁费尔先生,在眼下已经是十一月的中旬,似乎我们已经可以嗅到2008新年的味道了!在此,如果让我们回首2007年国内企业危机公关事件的话,与数起手机爆炸、食品饮料质量风波相比,家乐福、沃尔玛等国际零售巨头的意外事件也不算少。从所售被子羊绒含量不足遭遇诚信质疑,到深陷“采购门”受贿事件,从中秋前夕与郑州蒙牛的恶性群殴事件到重庆踩踏事件,整个2007年对于家乐福来说可谓是烦心事不断。 强硬有底气 从跨入新千年起,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与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家主管部门陆续允许家乐福、沃尔玛等国际零售巨头在国内主要大中城市开展业务。家乐福、沃尔玛等零售巨头凭借自己的先进的采购体系、成本控制与品牌优势,以低廉的产品售价深得广大市场青睐。令人不无遗憾的是,伴随其业务的迅速发展,国际零售巨头的企业声誉并没有给广大公众留下多少正面的印象。从郑州恶性群殴事件的霸道,到强行裁员风波中的无情,我们可以看到国际零售巨头似乎全然不在乎供应商、最终消费者利益。 声誉算什么 声誉是企业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过去在市场交易中的表现的评价,在软性竞争时代,声誉资本是企业竞争的综合实力的浓缩与聚合,是保持与提高企业、品牌竞争力的源动力。正因为如此重要,所以包括微软、可口可乐、联想、海尔等国内外巨头企业无不重视企业的声誉管理,但通过以上事件的处理,我们几乎看不出国际零售巨头们对企业声誉的好感,可能在这些巨头们看来,不管自己在供应商、消费者心目中的印象有多坏,凭借自己不可替代的品牌优势,在中国市场攻城掠池式的扩张势头也无可阻挡。 胳膊扭不过大腿 在当今的终端为王时代,供应商与零售商的利益冲突是难免的,有此带来的影响正常供应链的意外事件也会发生,家电厂商与国美等家电零售巨头间的火花就是一个最好的说明,这一点是可以理解的。 但通过家乐福与郑州蒙牛的恶性群殴事件,及之前与家乐福有关的一系列诸多有关进场费风波,我们可以看出,零售巨头对供应商的不断利益打压。从诸多有关进场费事件及这起恶性群殴事件的最终解决,我们不难看出,广大供应商对零售巨头的无可奈何,用我们的一句俗语来说,就是“胳膊扭不过大腿”。 如果用换位思考的方式来看问题的话,在目前的微利时代,各厂商的经营利润在不断的被摊薄,虽然零售巨头具有自身强大的经营优势,但如果无限制的对供应商进行利益打压,终有一天会突破供应商利益低线的。此时,先不说零售巨头的企业声誉问题,供应商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也不会再依赖这些零售巨头。 购物有生命危险 与对供应商的霸道相比,零售巨头对广大消费者整体上还算和气,毕竟广大最终消费者才是“衣食父母”,如果没有了他们的认可与支持,再强大的零售巨头也终会成为无源之水。但令人失望的是,零售巨头对广大最终消费者并没有足够的尊重。 在家乐福与郑州蒙牛的恶性群殴事件中,郑州蒙牛方面采取了“小额购物,大额找零”的“进攻策略”,由于这已经是旧技重使,所以当时,家乐福有关安保人员在场地对所有小额购物的“消费者”大打出手,甚至拳脚相加。这种野蛮粗鲁的恶性作法,无疑使一小部分原本小额购物的用户受到了无辜的伤害。 与发生在重庆家乐福的踩踏事件相比,郑州的恶性群殴事件只能是“小恶见大恶”。2007年11月10日上午,重庆家乐福沙坪坝店在10周年店庆促销活动中,推出一个限时抢购桶装油的活动,因群众滑倒而引发踩踏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31人受伤入院的恶性后果。不管现场多么无序,作为一家国际零售巨头,家乐福对促销现场的失控都是责无旁贷的。暂不去考虑事后的赔偿纠纷,家乐福在事发后闭口不谈,也没有进行任何声明的作法,显然是不利于其企业声誉的。而对于广大用户来说,如果留下“要冒着被打或被踩踏的风险去家乐福购买”的印象,显然对家乐福是不利的。 对于任何企业来说,声誉资本的作用都是不可替代的,纵然家乐福目前有着方方面面的经营优势,但其这种无视供应商、消费者利益,无视企业责任与企业声誉的作法,终会使其自食其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