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非是想打个擦边球
他在二级传播理论中发现了意见领袖的作用,认为信息的传播模式是按照“媒介—意见领袖—受众”的方式进行,即观念总是先从广播和报刊传向“意见领袖”,然后再由这些人传达到那些人群中不太活跃的人群。意见领袖是为他人提供信息,同时对他人施加影响的“活跃分子”。微博用户中,存在大量这样的“活跃分子”,微博意见领袖至少具备以下要素:首先,拥有规模庞大的粉丝群体,新浪微博上粉丝数量超过千万的用户已经大有人在,就数量上来看,其影响力已经丝毫不亚于一家传统意义上的大众传媒;其次,行为活跃,发帖、转发和评论行为频繁,意见领袖的信息触角异常灵敏,先于旁人捕捉到信息,而且反应迅速,观点独到有见地;第三,影响力大,这体现在其被转发和被评论的数量上。微博意见领袖在突发公共事件进程中的作用十分强大。首先,微博意见领袖为社会设置舆论议程。意见领袖凭借自身的信息影响力,能够吸引社会关注,起到社会议程设置的作用。例如“7?23甬温线铁路特大交通事故”最初就是在主持人黄健翔、作家郑渊洁、互联网高管老榕、新浪名博“作业本”、记者“稻草云”等意见领袖的助推下,引起广泛关注,为舆论的兴起奠定了基础。[7]其次,微博意见领袖引导社会舆论方向。意见领袖的名人效应有助于其意见的迅速传播,一种意见一旦经过他们的转载,即可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迅速被放大和扩散,进而促成主流意见的形成。网络舆论议题的转向几乎都与意见领袖的作用密不可分。比如“11?15”上海大火事件中,韩寒对高楼消防能力以及大楼脚手架工程必要性的质疑,引出本次火灾的第一波舆情危机;随后,《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等人,在微博中爆料与火灾事故相关的总承包方静安建总和上海佳艺可能存在“官商勾结”行为,又引出第二波舆情危机。[8]由此可见,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微博意见领袖在事件舆论的形成和演化过程中的力量不容小觑。在突发公共事件治理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挥微博意见领袖“第三方信源”的作用,引导网络舆论朝着积极有利的方向演化,为公共危机的化解提供有利条件。(三)动态范式订定:微博介入打破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呈现常规微博时代,许多突发公共事件发端于微博、或者微博在其间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我们可以称其为微博事件。微博事件虽然发端于微博,却离不开传统媒体的介入和反应,后者甚至对事件走向、规模和回应有更为主导的影响。在这一逻辑前提下,香港学者李立峰提出了“范式订定事件”的概念。[9]他指出,新媒体会在两个层面上冲击主流传统媒体:第一个层面比较简单,新媒体仅仅是带来新的议题或现象,传统媒体可以通过既有常规去报道这些事件;但更重要的是第二个层面,即新媒体直接冲击到主流媒体的新闻生产过程,因此传统媒体必须改变或修正既有的新闻生产常规或新闻价值去适应。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这些新媒体事件可以被命名为一个独特的类型——范式订定事件,即它们修订了新闻生产的常规。[10]微博事件不仅作为传统媒体报道的话题,而且打破了传统媒体新闻生产的常规。首先,微博直播的介入方式,冲击传统媒体新闻生产流程,压缩了新闻核实的环节。例如“宜黄事件”中传统媒体《凤凰周刊》的记者邓飞通过综合现场记者、钟家姐妹和网友等多种信息源,发布了20多条微博向外界“直播”“昌北机场女厕攻防战”。该事件瞬间激起了微博上的大量关注、转发和评论,成为一起典型的“微博事件”。这起冲突强烈、符号明晰、针对基层官员的“微博事件”次日就得到国内传统媒体的大量报道,在这些报道中,微博不仅作为信息来源、报道对象,而且成为框定事实的基本架构。[11]其次,微博对事件的再创造成为传统媒体的报道对象,为新闻价值标准增添新内涵。得益于个性化的传播机制,微博上就某一事件引发的关注浪潮往往会伴生一些另类和无厘头的再创造,这种再创造在微博上一旦成为风潮,就会成为传统媒体关于突发公共事件新一轮的报道对象,在传统媒体的新闻门类上就常规性地多了微博新动向这个门类。例如,微博上关于“我爸是李刚”的造句大赛,就作为新闻被《法制晚报》和《南方周末》吸纳报道。第三,微博评论影响传统主流媒体的评论框架。微博对新闻核实环节、对新闻价值标准的冲击都可以算作是对突发事件呈现方式的影响,而对于主流媒体评论框架的冲击则是直接影响事件的社会主流价值判断方向。我们经常能在传统媒体中读到微博用户评论内容的摘选,这已经成为传统媒体间接表达自己意见的一种新方式。传统媒体受到一些体制局限,在发表评论时容易表现出畏首畏尾和欲言又止的尴尬处境,而对于微博评论的转述,无非是想打个擦边球,借人之口,言己之志罢了。微博评论被主流传媒吸纳之后,在社会上的舆论引导效力会迅速放大,直至成为社会意见气候的主导。微博时代,传统媒体虽然已不可能完全垄断信源,但传统媒体自身的权威性并未因此被消解,反而在网络信息泛滥的衬托下显得更为稀缺。微博凭借自身传播优势,对传统媒体的新闻生产构成了巨大冲击,传统媒体不得?